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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發展遲緩 ?
發展遲緩兒童乃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在各方面之發展情形有異常或落後於一般正常發展兒童,其遲緩情形可藉由早期療育各專業的介入,而改善其遲緩狀況。
發展遲緩的類型: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動作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發展遲緩等。
早期療育是指-透過醫療復健、特殊教育、家庭支持、福利服務及諮詢等整合介入,除協助兒童本身之發展及療育外,亦對家庭提供支持服務。
早期療育的重要性
■兒童在愈年幼其腦部的可塑性愈大,把握療育最佳時機,滿足其特殊需求,可減輕或改善遲緩的現象。
■早期療育之正面效果,可以減少兒童未來在醫療復健、特殊教育與機構教養之支出,減輕家庭負擔及社會成本。
遲緩兒在3歲前
接受早期療育的診治,
其療效將是3歲後的10倍。
適合通報對象:
設籍或居住在台中市0〜6歲的嬰幼兒,在動作、語言、認知、社會情緒及生活自理等方面有下列情形者:
(1) 明顯遲緩
(2) 疑似遲緩
(3) 醫師認定預期出生會遲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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