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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市平價托育確定上路

台中市平價托育實施計劃

台中市102年推行全國首例—平價托育服務計劃,其目的 :

一.    調節托育費用,提供台中市市民平價、可靠、普及的托育服務,減輕家庭育兒經濟負擔。

二.    支持父母兼顧就業和育兒,分擔家庭照顧嬰幼兒之責任,協助家長解決托育問題,營造有利生育、養育之環境。

三.    提升保母人員專業服務品質,創造有證照保母之就業機會。

補助實施對象:

父母(或監護人)一方設籍台中市半年以上或其未滿二歲幼兒設籍於台中市,

其未滿二歲幼兒送托本市協力保母或協力托嬰中心,且收托地點在本市,

且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者。

補助標準:

一.    符合內政部兒童局「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資格者(不含半日托):

補助每名幼兒每月新台幣三千元,補助至幼兒滿二歲生日前一天止。

二.    不符合內政部兒童局「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資格者(不含半日托):

補助每名幼兒每月新台幣二千元,補助至幼兒滿二歲生日前一天止。

*支持這個計劃而申請加入 協力保母 或 協力托嬰中心 者必須同意二年內托育費用不得調漲且須每年考核須甲等以上。 

 102年2月2日以保母代表身分參加社會局舉辦的平價托育實施計劃座談會,與會人員有社會局長、副局長、幼保科教授、律師、全國家長聯盟、消保官、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大台中保母代表、家長代表﹍,大家針對政策規範你一言我一語,每個人都對自己立場辯護(或爭取認同)﹍

市府社會局代表:

推行這個計劃勢在必行,為了政績且全國首例,絕對要讓家長有感。

幼保科教授等:

希望從業人員(保母&托嬰中心)能為幼兒的立場著想,嬰幼兒需要質優的照顧者,希望保母不要看重托育費,應該著眼於提升品質。

家長代表:

希望市府別以收費$13000當基準,因為質優的保母收費超過$13000為此不願意加入協力保母,如此下來,政府的補助美意家長們也享受不到。

大台中保母代表:

希望別把保母汙名化,因為並不是多數人都趁政府有提供補助時調漲收費。希望市府做市價調查且重新評估托育費用標準,別讓保母成為更廉價勞力者。

家長聯盟&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從業人員(保母&托嬰中心)一定要收費平價,應當重視少子化的問題並且該負責分擔。

更多吧啦﹍吧啦﹍寫都寫不完,散會後滿腦子的話塞滿整個思緒,

心裡想:

為什麼保母的收費會成為生育率下降的主因,難道大環境的經濟面、就業機會減少﹍等等都無關?

新北市實施平價公托,之所以可以大幅降低收費,原因是土地&托育人員的相關問題是由新北市市府吸收,相形之下台中市保母並沒有得到任何補貼,不僅如此還得每年考核都要甲等以上。

 假設在宅保母收托一位幼兒費用是$13000元,其中必須滿足幼兒的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家長的期望,不僅如此,稍有閃失就得面對賠償金&業務過失等問題,當同樣是面對生命時,如果是一位醫生則還可以享有醫療行為中的除外責任,反觀,保母則要全權負責。

這樣的要求難道不會太沉重?

試問這樣的生態到底有多少幼保科等相關科系畢業的年輕人願意投入—保母這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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